1. 按照售后服务流程进行售后服务工作;
2. 购买本公司任何产品,在设备无损、配件齐全、包装完好情况下,属质量问题无法维修的,客户可在一个月内更换相同型号产品。
3. 质保期限;易损部件(水电气路)及转动轴三个月,拖轮、油管、散热器6个月,减速机、液压马达、油泵、前支架、后支架、罐体、副梁质保一年。
4. 质保期根据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开保日期。
5. 非包修范围:产品超过有效质保期,产品相关凭证被涂改、更换、撕毁及使用、维护、保养而造成产品损坏,遇到故障问题,未经我公司专业人员指导或授权而私自拆封、修理;产品元件及产品因意外因素(如交通事故)或人为因素而损坏的,产品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坏,如地震、火灾、雷击等,产品出现故障问题,进行沟通和查找原因时,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者。
6. 维修费用;任何保内售后服务所涉及的维修费用均由本公司承担。
7. 如出现产品设计缺陷,对本批次车辆进行召回,制定完善的维修方案更换质量可靠的零部件,确保用户的满意。